就算有人覺得我很傻也沒關係
但是有人打假球不代表媒體可以報假新聞!
球員打假球終身球監,還有人希望球隊解散
那媒體報假新聞怎麼處理?
記者要不要辭職負責?
電視台、報紙要不要收掉?


我絕對譴責打假球
因為他們對不起清白打球的球員
所以在這個時刻
更不容清白的球員被任意抹黑
媒體應負查證之責任
否則沒有資格審判誰!


【職業棒球員 職業工會】

籲請媒體立刻停止「未審先判」
若誤用比賽畫面損及球員名譽 工會不排除代球員提告求償

 針對蘋果日報今日頭版報導標題「張誌家收組頭百萬」,球員工會在此提出最嚴正的抗議!張誌家在10月28日的應訊過程裡,已經向檢方堅決表明絕無收錢,他是以銀行貸款買車,並且願意補足和銀行往來的記錄來供檢方查證。

 該篇報導內容描述「張誌家前天坦承收受百萬現金及車貸,但辯稱是借款……」等文字,與張誌家當日應訊實情差距甚遠,媒體不是法官,在真相沒有水落石出之前,無權抹殺球員人格!球員工會嚴厲譴責此行為,希望媒體在報導此案上,能夠秉持嫌疑人「無罪推定」的原則,不要過份臆測球員涉案的情節。否則即使司法最終還給球員清白,但媒體對於球員名譽的傷害也已經造成而難以回復。

 球員在球場上的狀況表現本來就有高低起伏,絕大部分的球員在球場上都是清白打球,外界不應該把比賽中正常的狀況全以「打假球」來看待。近日檢調偵辦中華職棒簽賭案,各新聞台大量引用總冠軍賽的電視轉播畫面,加上影射放水的旁白,已經嚴重損害清白球員的聲譽。

 尤其,中天新聞台在10月26日至27日晚間至隔天晨間新聞,在反覆播送的新聞帶中,以不專業的主觀口吻,質疑統一獅隊球員劉芙豪為何在揮棒落空遭三振後,卻未回頭觀看主審判決即自行走回休息區。但依據棒球規則,兩好球後揮棒落空且捕手未漏球的情況下即確定是三振,因此劉芙豪沒有特地回頭看主審判決,是球場上正當且合理的反應。

 該新聞帶也引用同場比賽一局下,彭政閔處理一壘方向滾地球時,第一時間沒有完全掌握住球的畫面。新聞旁白質疑,為什麼該滾地球會沒有接到,但實際畫面顯示,彭政閔立刻撿起球傳往一壘,成功刺殺打者出局,並未因第一時間沒有完全掌握住球,而對球隊造成傷害。

 由於中天新聞台的記者缺乏棒球常識,致球員名譽嚴重受損,日常生活亦深受困擾。球員工會公開聲明:中天新聞台請在11月1日前,於晚間六點至十二點新聞時段播出道歉更正啟示,否則將根據新聞側錄帶代球員提出告訴求償。

台北市職業棒球員 職業工會 2009.10.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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